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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像近年來,在美國經常發生許多件嚴重的槍擊事件,每個事件都造成十數人,甚至數十個無辜的人死傷,在國際上也造成轟動。而事實上,在美國幾乎每天都有槍擊案,只不過有些案子不嚴重,沒死人甚至或是只死了一兩個人,沒有造成轟動,報紙連登都懶得登,或是篇幅小到讀者都看不到。

而美國的警察對付反抗的暴徒或逃犯,就乾脆一槍打死,因為警察也不知道,這些人手上有那些合法的武器,曾經就發生過交通警察攔下違規駕駛,結果這位駕駛下了車,回頭就用合法買來的衝鋒槍掃射警察。所以警察往往必須要在暴徒動手之前先開槍,當然也造成不少冤魂,曾經有一個小孩因為手上的一把玩具槍,而被打成了蜂窩。

在台灣,當兵過的男人當然拿過槍,打過靶,而其他人除了黑道兄弟們,和警察之外,很少人會擁有槍!但是不論男女生,大概我們這一輩至少在高中,或大學時的軍訓課就有打過靶的經驗吧!記得我在高中時打靶,用的還是日本二戰時用的三八式步槍。不知道現在的高中生,是否還有打靶,甚至還有軍訓課嗎?

但是美國人則不同,全美槍枝的總數應該比人口數還多的多吧!我有不少老美朋友,就擁有不只一把槍。當然,只要老美想打靶,幾乎隨時隨地,每個大小城鎮都有不少靶場,都可以有機會打!我的姪兒姪女,住在印地安那州,才讀小學,人還沒有來福槍高,爸爸就常帶著他們去靶場拿著大槍,小槍打靶。

左輪槍

馬里蘭州有相對比較嚴格的槍械管理法,不能隨意購買或攜帶槍枝(十月一日才通過更嚴的新擁槍法案)。然而隔一條河的維吉尼亞州,對槍械的就幾乎沒有太多管制,只要滿18歲就可以合法公然帶槍在身上,只對自動式的槍(如自動步槍,衝鋒槍)有較多的限制,但是如果想買還是買的到,上星期在華府海軍基地大開殺戒的自動步槍,就是槍手在維州合法購買的。

那更不用說美國中西部那些州了,他們認為擁槍是憲法賦與及與生具來的權利。這是生長在台灣的人,很難想像的。前幾天在亞利桑那州,一對年輕的情侶,想急要親熱一下,男的想把腰帶上礙事的手槍拿下時,不小心動到了板機,就把女朋友打死了。

1988年的某一天,硏究生時的老朋友尼克(Nick),到硏究室來找我,「嗨!Julian,我們週末去練槍!週六上午九點來接你,憶平(Yiping),和布萊德(Brad)一起去」。

星期六上午,我們四個人先到商場(Shopping Center)內的槍店買子彈,槍店隔壁就是一家大型超商,槍店內陳列著幾乎甚麼槍都有,從機關槍,衝鋒槍,阻撃來福,到各式手槍,連你想像不到的槍他可能都有。當年如果你想要買自動步槍或衝鋒槍,只需要出示駕照証明已經成年而已,而其他非自動的手槍,來福槍,付了錢立刻帶走,一句話都不會多問。

槍店內各種槍都有

到了槍店我才知道,他們共帶了三把不同款式的手槍,那時候的我也儍儍的,完全不認得是那種款式,只認得其中一把是左輪槍,另一把特別重而已,我們每把槍各買了一百發子彈,總共三百發子彈上路。

一盒50發手槍子彈

他們把車開到遠離市區的一個山谷中的靶場,所謂靶場只是一個三面有小山峰環繞的一片小平地,無人管理。山谷右手邊有一排木製的平台,槍手站在左手邊二,三十公尺遠。因為在山谷中,除非你把槍朝天空打,否則子彈不會飛出山谷。就算打出山谷又如何呢?四週不知道多少哩也都無人煙。他們說其他地方也有正式的靶場,但是都是學生嘛,錢能省則省。

網路上一張有點像當時打靶的照片

我們到的時候,已經有不少人了,每個人都帶了一些空的可樂空鋁罐,裝了些沙子,擺在山谷右邊的木製平台上,每隔二十五分鐘,大伙自動停五分鐘(時間可能不太確定,二十多年前的事了),讓所有的人從新排好可樂罐。我們在空檔時把我們的可樂罐排好,回到左邊開始對著可樂罐一槍一槍的打。

打爛的可樂罐

算一算每個人打了七十多發,即使是手槍,後座力仍然很強,記得打完後,手還酸了好一陣子呢!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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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ulian九里安西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0) 人氣()